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东南网视频> 特别策划 > 正文
全国人口普查,您了解多少呢?
切实做好人口普查,摸清福建人口实情
www.fjsen.com 2010-10-20 22: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郭华生:福建省人口普查办常务副主任

  东南网10月20日讯(本网记者 王霜娥)为什么要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查什么?怎么查?何时查?人口普查多少年查一次?老百姓如何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如何落实超生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普查工作?目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如何组织实施?本网邀请了福建省人口普查办常务副主任郭华生,一一解答上述问题。

 

  1、什么是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登记。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联合国建议,各国在2010年前后进行一次人口和住房普查。据了解,有50多个国家于今年进行人口普查,有60多个国家将于明年开展这项工作。

 

  按照国家普查制度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1953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改革开放后,我国已经开展了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开展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开展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今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2、问:那么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我省人口普查的对象和普查的调查范围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福建省行政区划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本省户籍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划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问;人口普查在什么时间登记?普查的标准时点是指什么?

 

  答:人口普查的登记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到11月10日。在这10天内,普查员将深入到居民家中进行登记。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是指不论普查员在11月1日至10日的哪一天入户进行,要登记的都是11月1日零时那一个时间点上的人口状况和情况。

 

  4、问: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

 

  答: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结构、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全面掌握我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人口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开展人口普查,是一项关系全局、十分重大、极为艰巨的基础性工作,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次省情省力调查。人口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国情、省情和民情,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掌握最新、最全面的人口数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关系,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问:开展人口普查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答:近年来,国家和省里先后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提高城市低保收入水平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是源于对国情和省情的了解和掌握。人口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国情、省情和民情,开展人口普查,掌握准确的人口数据,将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这也是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工作,人口普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建立社会保障,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以及保障性住房,还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都离不开对不同人口群体情况的掌握和分析。最终是惠及广大老百姓的。

 

  6、问:人口普查查什么?怎么查?

 

  答: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7、问:为做好人口普查,我省已经做了那些工作进展?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机构,落实经费。省、市、县、乡(镇、街道)各级均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人口普查办公室;全省所有的村、居委会(社区)和院校等特殊普查区域都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机构;并按照工作需要编制了经费预算,初步落实了普查经费。

 

  (二)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省与各设区市、设区市与所辖县(市、区)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文件;先后三次对各地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和办公场所“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制定人口普查专项执法方案。

 

  (三)开展普查试点,制发普查方案。先后在泉州、三明沙县、福州鼓山进行试点工作。

 

  (四)完成户口整顿,开展普查小区电子地图划分。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了户口整顿,为入户登记提供基础户籍信息。完成了16.1万普查小区划分,和电子化划分和绘图工作。

 

  (五)开展“两员”选调与培训。这次普查,全省共选调了20.3万名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对“两员”的进行培训。

 

  (六)宣传工作全面展开。各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电话彩铃、横幅标语、宣传画宣传车等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举办了宣传启动仪式。

 

  (七)扎实有序做好物资准备。

 

  重点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是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摸底工作是搞好入户登记工作的基础,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清查摸底工作全面、细致、到位,现场登记工作才能有条不紊、不重不漏。由于当前人口居住情况复杂、群众配合程度下降,普查登记的难度非常大,仅仅靠10天的登记时间,很难保证人口登记的准确,必须加大摸底的力度。只有摸底清楚了,才能确保人口总量这个核心指标的数据质量。

 

  二是全力以赴抓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重要的阶段、最关键的环节和最艰巨的任务,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普查工作的成败。只有普查登记数据真实,才能保证普查数据的质量。入户登记工作是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落脚点,是人口普查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同时,入户登记工作是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和资料开发的重要基础,只有现场采集到的数据客观真实,入户登记工作的成功,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才有意义。

 

  8、问:老百姓如何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答:如实申报个人资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为了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依法予以保密。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普查对象放心如实申报。

 

  11月1日至10日,普查员将到您家中进行人口普查登记。普查员入户时,将会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普查员证件。为了减少普查员在您家的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包括工作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生产的主要产品及他本人做什么具体工作;如果没有工作,请问清没有工作的原因及是否正在找工作)、住房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普查员当场询问、填报。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由普查对象签字或盖章确认。

 

  9、问:如何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

 

  答:普查数据准确性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为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条例》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各个工作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一是规定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二是要求地方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三是建立了普查质量控制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建立了普查资料签字、盖章制度。四是为取得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条例》明确规定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在人口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作为政府行政处罚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其他目的。五是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对普查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规则。

 

  10、为了搞准普查数据,国家和省里出台了那些政策规定?

 

  答:为切实做好我省人口普查工作, 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统计局日前在前一阶段联合转发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后,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口普查登记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

 

  一是对政策外出生人口,各地不得自行制定限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前置性规定;不得将社会抚养费交纳情况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不得限定申报户口的人数。

 

  二是对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主动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是在人口普查宣传月中,各地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普查登记结果不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评或奖惩兑现的依据,不追究以往绩效考评的成绩。但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

 

  搞好人口普查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如果普查数据失真失实,不仅影响决策的科学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会影响全力推动福建跨越发展。超生人口问题是这次人口普查重点和难点之一,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动员群众主动申报出生户口,保证出生人口如实申报登记。任何部门不得以控制人口指标等名义,干扰、阻止人口普查配套政策的施行。凡发现人为设置办理户口落户前置条件,未按本次人口普查要求,以超过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等,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办人口普查中的违法行为,我省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咨询举报电话是0591-88019248 88019330,邮箱:tjjzfxxgk@tom.com。

责任编辑:陈嘉亮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