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女职工可带薪休假2天!福建的情况是?
| 2025-07-28 17:48:26 来源:八闽生育关怀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
近日 #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 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在网上引起热议 福建的情况是? 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其中第九条提到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已经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岗位。 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据统计 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 实行“痛经假” 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 最多能达到3天 各地“痛经假”的区别 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适用的工种范围和是否需要医疗证明 通过对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 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 5个省份的“痛经假” 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 而在“痛经假” 面向所有女性的15个省份里 有11个省份 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此外,在2023年3月 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 《工作场所女职工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再次明确: 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 经医疗机构确诊后 月经期间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对于“痛经假”你怎么看? 来源:福建发布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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