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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女职工可带薪休假2天!福建的情况是?

2025-07-28 17:48:26 作者: 来源:八闽生育关怀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近日

#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

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在网上引起热议

福建的情况是?

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其中第九条提到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已经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岗位。

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据统计

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

实行“痛经假”

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

最多能达到3天

各地“痛经假”的区别

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适用的工种范围和是否需要医疗证明

通过对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

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

5个省份的“痛经假”

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

而在“痛经假”

面向所有女性的15个省份里

有11个省份

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此外,在2023年3月

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

《工作场所女职工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再次明确:

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

经医疗机构确诊后

月经期间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对于“痛经假”你怎么看?

来源:福建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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